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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22

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深化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关于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东安发〔2017〕3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全市校园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排查,在全市校园迅速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稳定,为广大师生创造平安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校园安全这一中心,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舍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学校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存在墙体开裂、变形或倾斜;设备、设施,特别是教室、电梯、食堂、宿舍、厕所、围墙、栏杆、旗杆、实验室、运动场和幼儿园的大型游乐设施、锅炉房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推进县区依托交通运输公司或公交公司成立校车服务公司,提高校车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校车使用许可材料审核,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校车超速超载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排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否符合上级有关规定;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阅览室、微机教室、学生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治安、消防、防拥挤踩踏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保鲜留样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自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底前)。各单位要在前期学校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细化学校安全工作分工,全部摸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实完善“一县一册”“一乡一册”“一校一册”档案,并于6月25日之前将新增或发生变化的“一县一册”“一乡一册”“一校一册”档案逐级上报。
    (二)分类整治阶段(7月至9月底)。各单位要按照“网格化、实名制”的监管要求,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并建立检查台账,分类整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2月底)。各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检查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督促检查等,结合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出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职责。因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酿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深化宣传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宣传条幅、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安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的宣传。加大对师生交通、消防、食品、治安防范等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在校(园)门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建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排查力度。通过学校自查、实名制安全督查等形式,对校舍、校车及学校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在岗履职责任,加大学校安保巡查力度。
    (四)加强应急演练和信息报送。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安全隐患和事故、案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对因迟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案件信息,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信息统计上报,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按时上报信息材料。
    (五)严肃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搞形式、走过场而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的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每月的25日前书面上报。活动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上报。
    联系人:孔祥璐;联系电话:8326626;电子邮箱:aqb50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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