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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普通高中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1-10-21

东营市正兴中学(高中)转发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普通高中2011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223-27日进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学籍信息勘误工作

1026-28日进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信息勘误工作,请根据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上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对,2009级信息勘误必须由每个学生确认签字,勘误结果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签字表学校保存,以备后查)。休学学生不能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各高中学校到市教育局进行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方面的勘误时需提供信息勘误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和户籍证明(姓名改变的需标记现用名、曾用名)。此次勘误后,高中毕业年级不再办理信息勘误。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026上午:东营市第一中学、东营市中加国际留学生学校

下午:东营市第二中学、东营市英华园学校、东营市正兴中学、河口区第一中学、石大附中、胜利新西兰学校

1027上午:广饶县第一中学

下午:广饶县综合高级中学、垦利县第一中学

1028上午:利津县第一中学、利津县第二中学、博远实验学校

下午:胜利第一中学、胜利第二中学、胜利第十中学、胜利第十三中学

 

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1、报名对象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每个学生允许参加的考试科目次数为3次,其中正式考试1次,在校重考1次,离校两年内参加重考1次。”此次考试的报名对象为:

12007级未参加201012月份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考试成绩按最高成绩记录,但最高等第为“B”。

22008-2009级学生,其中2009级参加20117月份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重考的学生,不能报考这五科。

32010级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

请学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报考,否则不能导入学籍系统。

2、报名程序

1)信息勘误第二天,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平台核实勘误信息。

2111-6日,学校登陆山东省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学业水平考试模块进行考试报名。

3)学校认真做好学生报名工作,考试报名库上报后,不再更改或增加考生报名信息。

 

 

                  一一年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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